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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渝水检察院实行网络监控提升案件管理质效
作者:陈宝亚   发布时间:2013-05-14 13:24:21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紧紧围绕“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定位,对所有案件实行网络全程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为提升案件质效,渝水区检察启动网络流程监管系统,注重网络流程节点的跟踪管理,在案件受理、分配、撤案、不捕、不诉、退查、起诉等环节的各节点全部实行网络备案登记、警示、通报制度,网络跟踪办案时限,适时提出预警,定期撰写监管工作周记和检察业务流程监控月报。通过网络分案、备案、预警、通报等手段,杜绝“人情案”、“关系案”以及超期办案现象,进一步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提升案件管理的网络服务功能,渝水区检察院注重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配套建设,实行查阅案件“网络化”,旨在打造高效、务实的“阳光检务”平台。该院在律师阅卷室配备了各类电子证据的网络查阅、复制设备,案管办接待辩护律师阅卷150余人次,律师阅卷工作进入网络电子时代。该院还依托网络数据统计分析,打破单纯的数字对比分析模式,采取网络自动形成的定期统计、分人统计、重点统计、类案统计等形式,图文并茂,全面、直观地反映检察业务工作,进一步增强案管部门的参谋决策、案件监督等职能作用,深化案件管理实效。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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