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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汇区检方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量身选择援助律师
作者:陈楠 李珂 发布时间:2013-05-14 14:08:28
“小吉你好,我是河南省源汇区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律师。今天由我来陪同你参加讯问,给你提供法律帮助,可以么?”听到王律师略带陕西口音的介绍,小吉的眼中充满惊喜,连忙点头同意了。
17岁的小吉在源汇区一家网吧上网时,发现邻座王某的小米手机被随意在桌子上放着,贪念骤起,小吉趁王某不注意,将手机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然后迅速走出网吧。王某发现后,立即报警,等找到小吉时,他已将手机以180元价格卖出。经源汇区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后认定,该手机现价值1599元。 源汇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接到这起案件后,了解到小吉是陕西合阳县人,父母均在外地,平时对他缺乏管教,由于年少叛逆,小吉和父母的关系有些紧张。案发后,公安机关一直无法联系上小吉的父母。然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由于小吉在家乡和漯河都非常驻人口,不符合居委会到场的规定。那么选择谁最合适呢?源汇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陈楠拿出了《源汇区检察院法律援助联系人名单》,仔细的翻阅每一个联系人的资料,最终,选择了在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王律师。王律师40多岁,工作时间长,曾多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最关键的是王律师曾在陕西呆过一段时间,会说一些陕西话。陈楠迅速拨通了王律师的电话,王律师欣然同意。 5月10日,王律师和陈楠一起俩到了漯河市第一看守所,依法对小吉进行提审。陈楠特意交代王律师说话时要特意的带有一些陕西口音。事实证明,陈楠的想法起到了很大效果,原本对执法人员很有抵触心理的小吉,一反常态,迅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还主动和二人聊起了自己的家庭。 为更好的贯彻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精神,源汇区检察院对全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等进行了走访,选择了20余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未成年帮教事业的人士,将他们的联系方式和个人情况简介汇编成《源汇区检察院未成年法律援助联系人名单》。当有未成年嫌疑人缺少法定代理人时,源汇区检察就会首先研究未成年人资料,抓住涉案未成年人特点,制作一份推荐人建议书,从名单中选择最符合要求的人员。“寻找突破口,推荐最合适的人选,不仅有利于讯问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迅速抓住未成年人的心,让他们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更体会到爱。”源汇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管检察长吕俊豪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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