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长春) 饭后一伙青年在凉亭商讨如何致富,闲聊间他们盯上了邻县的山场的木头,而最终他们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5月3日, 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能小英、方志华、谢保华、黄忠良、方达模、林聪能犯盗伐林木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八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同时,均被判处罚金。
2013年3月13日午饭后,被告人能小英、方志华、谢保华、黄忠良、方达模、林聪能在将乐一凉亭里商议到与本村“大坑”山场交界的泰宁 “珍珠戈”山场合伙盗伐林木牟利,并由被告人方志华电话联系方昌明(另案处理)到山场装运盗伐的木材。当日13时许,被告人能小英携带柴刀,被告人方达模携带油锯,与被告人方志华、谢保华、黄忠良、林聪能一起步行到“珍珠戈”山场后,在未经林权单位同意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被告人方达模、谢保华、能发全等人轮流使用油锯锯倒24株杉木及1株阔叶树,被告人能小英用柴刀劈枝造材,被告人谢保华、黄忠良、林聪能再将造材好的杉木抬至路边堆放。当日16时许,方昌明驾驶无牌照变型拖拉机到达盗伐林木现场后,被告人能小英、方志华等6人将盗伐的杉木全部装车,并由被告人方志华、方达模进行检尺,而后被告人方达模前往增源村方向望风。方昌明驾驶装运木材的拖拉机从现场离开后不久,被泰宁“珍珠戈”护林员拦截,被告人能小英及方昌明被当场抓获。经鉴定,“珍珠戈”山场被盗伐林木立木蓄积共计7.4911立方米。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能小英、方志华、谢保华、黄忠良、方达模、林聪能违反森林法律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审批,亦未经林权单位同意,共同盗伐林木25株,立木蓄积7.4911立方米,数量较大,六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