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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检察院开设阳光谈话室为未检工作建温馨平台
作者:贾富彬 张秀芹 张艳   发布时间:2013-05-14 16:33:06


    为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巩固惩防一体化办案效果,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于近日设立阳光谈话室,为未检工作搭建温馨平台。

    阳光谈话室建成后,作为该院对未成年当事人惩防、帮教工作的主要场所,将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在阳光谈话室约谈未成年人,以谈话的模式进行讯(询)问,消除其心理压力;二是在阳光谈话室约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建立亲子同步约谈机制,为未成年人重塑健康的家庭环境。三是邀请心理咨询师在阳光谈话室参与约谈,对未成年人嫌疑人及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

    5月13日,该院首次启用阳光谈话室对李某等2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辩护人进行谈话,帮助而人分析犯罪原因、认清社会危害,并和其监护人共同制定了对两人的挽救帮教措施。参与谈话人员均对该院设立阳光谈话室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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