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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检察院检调对接机制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刘晓 刘怡玲   发布时间:2013-05-15 15:02:52


    近日,广东省大埔县检察院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检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对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杰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廖某杰是2012年11月9日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大埔县银江镇往大麻镇方向行驶时,在超越分别由被害人余某昌、姚某庭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突然减速停车载客,致两辆摩托车碰撞小客车,造成余某昌倒地、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承办人查阅案件后,认为该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的范畴,且廖某杰的行为系过失行为,即使对此案提起公诉,将其绳之于法,也不能有效地弥补对被害人及其家人所带来的创伤。为此,承办人主动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在向当事人告知了权利义务、当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对双方进行了情、理、法的说服教育。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廖某杰赔偿被害人余某昌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39200元,并取得余某昌的谅解,双方握手言和。公诉部门通过全面审查案卷,对廖世杰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大埔县检察院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积极推进检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民主、财产权利的轻微刑事案件,通过对当事人说理帮教、耐心劝导,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采用主动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自检调对接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已经成功调解轻微刑事案件3件3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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