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龙海市检察院积极开展“零犯罪校园”活动
作者:林志南 高达源 发布时间:2013-05-15 15:18:31
今年以来,福建龙海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检工作,以维护和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落脚点,探索建立检察官导师制,积极开展“零犯罪校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了解,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拓展思路,与教育局共同成立了检察官导师制领导小组,由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和市教育局副局长担任组长,负责指导检察官导师开展工作,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抓、公诉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态势,确定了“先期试点、典型示范、突出重点、着力深化”的工作思路,精心选拔专业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且善于疏导的7名公诉干警的20名与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的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一对一的帮教活动。 该院转变思路方法,注重从网络实施关爱教育, 在了解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结对的学生沉迷于网络,甚至成了“网虫”。掌握这一情况后,检察官导师没有直接予以训斥和制止,反而投其所好也申请了QQ号码,并向这些学生公开了自己的QQ号。经过一段时间的网络聊天、短信交流和电话沟通,检察官导师终于更清楚地掌握了这些学生的所思所想,并赢得了学生的信任,每当这些学生遇到困难和苦恼时,就心甘情愿地向检察官倾诉,真正成了结对学生解忧愁、破难题的知心人,检察官通过因势利导向学生逐渐灌输学习课本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期中考试成绩显示,有2名学生从原来班上的40名和45名分别上升到19和21名。 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检察官导师制工作,该院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创建“零犯罪校园”活动,并确定实验中学和第四中学作为首批“零犯罪校园”示范点,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与实验中学联合制定了《校外导师工作规范》,为每名学生设计、发放成长记录册,检察官为每名学生填写成长记录册,要求学生定期汇报学习和思想状况,不定期和结对学生开展谈心辅导并作好记录,对学生的成长和进步作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帮扶措施。开展以来,检察官导师先后走进校园以案释法15次,开展面对面交心活动50余人次,利用双休日开展家访活动25人次。通过以点带面寓教以防,积极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新机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