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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检察院推集中出庭公诉制应对简易程序案
作者:朱才华   发布时间:2013-05-16 11:07:13


    为准确适用简易程序案的依法出庭公诉,提高庭审效率,5月14日,江西南康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推行简易程序案集中出庭公诉机制,公诉李某等6件8人涉嫌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罪的简易程序案件。

    该院注重对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案的规定,探索简易程序公诉案出庭工作,着眼于严格执行办案程序、维护诉讼参与人权利,创新思路,推行简易程序案集中出庭公诉机制,即:指派专人负责,对可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与公安、法院协调、沟通,根据案件数量、办案人数等情况,采取相对集中移送起诉、相对集中起诉达到集中开庭的工作模式,将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集中开庭、专人审理,并力求当庭宣判。

    此次集中出庭公诉,公诉人出庭时简化程序,直接围绕案件的定性或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起诉书宣读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在举证、质证阶段将证据分组进行综合、归纳,适当省略庭审中无争议的部分。每件简易程序案用时15分钟左右,法院对李某等6件8人均当庭宣判。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从‘可以不出庭’到‘应当出庭’,无形中增加了公诉出庭数量,对公诉人队伍是一个考验。集中出庭公诉机制,妥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该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叶和林如是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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