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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检察院采取措施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作者:赵敏 汪建兴 发布时间:2013-05-16 14:07:36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12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从三方面采取措施,拓宽领域,创新方法,提升预防工作效果。
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重点,积极服务重大工程建设。2012年6月,抚州市政府批转了市检察院与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方案》,逐步在全市推行对百万以上的重大工程、基建项目参与竞标的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30余次,对3个有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了处置。 以个案预防为载体,积极推进系统预防。该院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回访”工作制度,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深入调查犯罪嫌疑人思想演变轨迹,总结发案规律,分析发案单位的工作机制、体制、制度等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预防建议。同时,注重预防视野的延伸,及时分析总结同行业、同系统领域的规律,预防和减少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2012年该院结合查处市商务系统职务犯罪窝案的案例,组织全市商务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到法庭听审,启动商务系统专项预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以预防年度报告为平台,延伸预防工作触角。从2010年开始,该院坚持每年向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领导报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客观分析抚州市职务犯罪基本情况、发案特点,深入剖析引发职务犯罪的成因以及社会管理中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了防治对策,引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将预防年度报告中提出的对策建议分解到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中去,成为预防主体单位进行决策、完善制度的参考,有效推动了相关制度、措施的出台和工作的开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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