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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孙吴检察院整肃风纪促作风好转
作者:王庆学 孔瑞京   发布时间:2013-05-16 14:19:10


    年初以来,黑龙江孙吴县检察院采取措施,抓纪律,重服务,改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使全院的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该院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了包括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文件、厉行节约简化接待等八个方面20条具体落实意见,要求纪检、政工、办公室加大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针对个别干警上班迟到早退、开会纪律散慢,值班漏岗等不良行为,纪检组进行专项督查,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班子成员随时抽查,不管是普通干警还是院领导,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在督察活动中,对一名中层干部值宿漏岗行为责令其书面检查,对两名年轻干警上班迟到大会进行点名批评。

    该院依托检察联络室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企业、社区、村屯问计、问需于民,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黑河(孙吴)健康产业园中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指派一名副检察长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深入建华社区组织召开了由县水务局、电业局、广电局、农业中心和建华社区负责人六个单位参加的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建立了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共建机制,针对社区急需更新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问题,各共建单位通过调剂予以解决,现已全部落实,深受群众欢迎。

    该院为加强车辆管理,制定了《车辆管理办法》和《燃油使用办法》,严禁利用职权企事业单位长期借用或更换车辆,非执行紧急公务不得使用警车,严禁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笛、超速行驶、闯红灯,不准开特权车、霸道车。对院里所有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车队派车制,科室用车填写用车单,领导审批,办公室按里程加油,杜绝了公车私用和违规驾车等。据统计,严格车辆管理后,与去年同期比节省燃油及维修费用2万余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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