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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检察多举措保障律师阅卷权
作者:马小红 发布时间:2013-05-16 14:37:00
随着新刑诉法、最高检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实行,将律师阅卷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到案管部门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窗口建设,切实保障律师阅卷权,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一二三律师接待”服务模式,确保律师阅卷接待工作有序开展。
实行“一站式”接待服务。以往律师接待工作都是由业务部门的各个承办人自行接待,这种接待方式过于随意,缺乏统一管理。现由案管部门统一负责,使得该项工作更加统一化、规范化。律师需要阅卷的,只需将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师事务所证明等“三证”提供给案管部门,经审核登记后即可安排阅卷,无需经过其他审批手续,方便快捷。同时案管大厅还配备了办公座椅、复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律师可以安心快速的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实行“两种途径”预约:律师需要阅卷的,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途径进行。现场预约的,案管部门进行登记后,及时与办案部门联系,确定阅卷时间,当场反馈给律师,也可当场安排阅卷,简化了申请流程,提高了阅卷效率;电话预约的,律师只要说明需查阅的案卷当事人姓名、案由,案管办进行登记后即与办案部门联系,确定阅卷时间后,及时反馈给来电者,律师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到来,即可安排阅卷,避免了以前律师因沟通不畅,多跑冤枉路的情况。 实行“三统一”原则。统一由案管部门对律师阅卷的“三证”进行审核,在查阅相关证明文件后进行登记和复印备案;为保证卷宗安全,律师统一在案管大厅阅卷,不得将案卷拿出案管大厅或他处;对案件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建议或其他申请,统一由案管部门负责接收,及时反馈移送给案件承办人知悉。 该项工作开展不到半个月,案管部门已成功接待律师4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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