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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泰检察院分案起诉凸显对未成年人特别保护
作者:黄从余 刘秋玲 发布时间:2013-05-16 15:40:23
近日,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此举是为深入贯彻实施刑诉法,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所作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据悉,今年来,长泰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中,在不妨碍案件审理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力求将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分别起诉、分别审理,以达到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挽救的特有的司法保护效果。截止目前,该院对未成年人参与共同犯罪的案件分案起诉5件。 该院对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在审查批捕时对于符合分案起诉的条件的案件,制作《分案移送审查起诉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进行分案,侦查终结后一并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直诉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即对案件是否符合分案起诉的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分案装订、分案移送,将分案环节前移至公安机关,保证在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全面实行分案制度,在刑事诉讼程序上真正实现分案起诉的完整和统一。 该院对此类案件坚持由同一部门、同一承办人办理,并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处理,对于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事项不影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便及时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予提起公诉;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审查期限内尽快自行补充侦查或者商请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严格控制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的次数的期限,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与法院加强沟通协调,检法双方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倡导实施谈话式庭审达成共识。该院检察官始终坚持在讯问时态度温和、关爱与严肃并重,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感;在庭审中注重开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工作,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会同法庭、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共同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让其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及需承担的责任,做到有的放矢;并注重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予以保密,不宣读未成年人被告人名字的全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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