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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检察院灵活运用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温志林 发布时间:2013-05-16 16:13:21
“谢谢你,检察官同志,感谢你的努力、细致地工作,为我拿到了当事人拖欠了几个月的医药费,让我有钱继续疗伤,也让打我的人认知道错误,真诚悔罪。”这是受害人廖某某拿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支付的医药费8000元后对江西省宁都县检察院公诉干警小郑检察官一番感谢。
原来,李某某和廖某某是同村的村民,因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矛盾,李某某一拳过去,将廖某某鼻梁骨打伤,经鉴定,廖某某的人身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李某某一直坚持认为廖某某欺负自己,不愿意支付任何医药费,双方家属因为此事还大打出手,双方矛盾也越来越大。该院公诉部门接到案件后,作为承办人的小郑立即下乡调查核实案件,提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听取双方诉求后,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刑事和解办案机制,对和解的自愿性及合法性进行了审查,主持双方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李某某积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了廖某某谅解,该院立刻对李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处理,促成了当事人和好。 据悉,该院几年前就探索开展了刑事和解工作方式,在轻伤害案件处理中率先引入和解机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该院为有效应对新刑诉法的实施,又修订了《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完善了内外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了刑事和解案件的回访制度、监督体系和质量监控机制、考评激励机制。 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5起刑事和解案件,无一例信访及其他不良效果的发生,确保了适用刑事和解案件的公正和质量,保障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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