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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检察机关深化并案侦查模式取得新成效
作者:梁洪 蒋义红 发布时间:2013-05-17 10:15:26
广西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座谈会今天在桂林市召开。会上,桂林市检察院作了《着力深化并案侦查模式,有效提升大要案比例》的经验发言,该经验将在全区推广。
近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在侦查理念上,由反渎“单罪名”向反贪并案“多罪名”转变,在查办自侦案件中大力推行并案侦查模式。 在查办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戴某玩忽职守案件中,该院先突破其在负责高新项目征地拆迁中的受贿情节,然后再证实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的罪行,形成关联犯罪互联互证,把该案办成了要案。今年4月3日,戴某被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桂林市检察机关不仅对自行侦查的罪名进行并案侦查,而且依法对公安机关管辖的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也进行了并案侦查。在办理民警成某涉嫌非法搜查案时,发现有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经请示批准一并侦查,查实了成某的非法搜查、敲诈勒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多项犯罪,2012年12月,法院三罪并罚判处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通过先立渎职案,然后并案侦查反贪原案和其他犯罪的办案模式,深挖相互关联的犯罪事实,我们不仅大幅提高了大要案比例,而且有效破解了反渎工作的‘四难’问题。”桂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定华介绍说。 据了解,今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并案侦查多罪名渎职侵权案件15件15人,其中大要案14件14人,占66.7%,移交反贪部门查办受贿、行贿案件6件6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20多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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