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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检察院创新"年龄"审查机制保未成年合法权益
作者:李倩云 发布时间:2013-05-17 10:18:50
近来,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年龄”审查机制,通过“一问一查一互动”的方式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日前,该院在办理蓝某等4人盗窃一案中,发现蓝某的年龄有疑点,其在供述中有时说户籍登记时大了一岁,有时又说户籍登记属实。为此,检察人员立即进一步对侦查过程进行了解,并找到其家长进行再次调查,告知以法律,晓之以利害,最终蓝某家长表示蓝某的户籍登记属实,其之前的证言是为了使孩子减轻处罚的伪证。最终,谢某以成年人身份进行定罪,避免了错案的出现。 据悉,该院自今年以来推行“年龄”审查机制,要求检察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必须第一时间审查涉罪未成年人的年龄问题,并通过“一问一查一互动”确保未成年年龄属实,坚决杜绝恶意瞒报、谎报年龄逃避法律追究的现象。“一问”指在询问对象上确保“全覆盖”既要问未成年人本人,还要询问其家属以及公安办案人员,问清楚其出生年月、户籍申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误报、错报。“一查”是指开展未成年人家长调查,调查确保家长的询问笔录与未成年人的供述、侦查人员的证据相符合,消除合理怀疑。“一互动”强调检察人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注重实现履行检察职能与推进社会管理互动,经过先行年龄调查,对于发现有误的现象,积极建议公安进行户籍错误更正,并在以后的办案中开展调查核实,避免类似问题出现,确保工作效果最大化。 至今,该院通过对今年办理的19名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年龄审查工作,发现5名当事人年龄存在疑问,经严格审查,纠正了2名未成年人的年龄认定问题,保障了法律的公正执行,维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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