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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检察院"绿色联盟"守护百姓餐桌安全
作者:徐德高 发布时间:2013-05-17 11:23:45
“吃货们,最近全国不少地方曝光了商贩用狐狸肉、老鼠肉冒充羊肉的行径,吃的时候要注意了”……最近一段时间,类似这样的群消息在一个叫“如皋绿色联盟”的微信群里经常出现,吸引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和参与。据了解,这是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与该市食品、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设立的微信群,微信群既是如皋官方对查出的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不良商家的曝光平台,又是群众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窗口。
作为微信群里的活跃分子,如皋市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小陈经常捕捉微信群里的“蛛丝马迹”。今年2月底,多位网友均在微信群中爆料,该市某餐厅生意火爆,容易上瘾,猜测调味料中可能惨杂罂粟壳。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陈立即与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中“私聊”,提醒他们注意网友的爆料信息,后该局在对如皋市各餐厅展开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所有餐厅的秘制汤料等调味品都提取样品送检。两个月后,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显示,网友所爆料的该餐厅的汤料中含有吗啡这一麻醉类药品,长期食用易成瘾,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得知这一消息后,如皋市检察院立即建议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绿色联盟的建立,让普通市民对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有了一个发声的平台,便于积聚全社会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正能量。”如皋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强介绍说。实际上,“绿色联盟”不仅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同样存在于现实工作中。早在今年年初,该院就与当地食品、药监、工商、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成立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信息共享联盟”,并出台了《信息共享备忘录》,联盟成员之间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通报和移送、联合执法、协作配合、信息交流和专业咨询等工作机制,同时规定食品、药监、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每月25日应将有关食品安全涉罪案件向检察机关进行报备,重大案件线索应一案一报,此外,检察机关须每月深入上述行政执法机关查询一次案件台账,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时能及时移送,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合力。 就在今年3月底,如皋市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查阅该市工商局行政处罚案件台账时发现,涉案单位如皋市某食品罐头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茄酱罐头不但假冒知名罐头品牌商标,同时产品可能还存在质量问题,非法经营额达17万余元,对应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该局存在分歧。如皋市检察院遂立即牵头召开联席会议,讨论该起案件的定性、构罪等问题,后认为该行为涉嫌犯罪,遂建议工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该院还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做好立案后的侦查取证工作。 记者从如皋市检察院还了解到,今年以来,由于“绿色联盟”成员的共同努力,该市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但食品安全引发的问题却明显减少。“绿色联盟的成立,让行政执法、侦、捕、诉等各环节都能够高效运转,有效减少了‘有案不送、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现象的发生。”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倪建宏如是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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