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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检察院部署开展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宣传月活动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5-17 11:29:06
为提高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做好农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近日,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决定从5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抚州市检察院向全市检察机关下发了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根据该方案,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认真进行一次涉农职务犯罪情况调研。结合近两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针对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管理环节,特别是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征地补偿等职务犯罪高发领域进行职务犯罪调研,重点分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成因,作案手段,个人危害及社会影响等,为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警醒有关人员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同时,积极开展一次“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宣传一条街”活动。由各县(区)综治委牵头,县(区)检察院配合利用展板、挂图、文字资料、音像设备等,利用农村当集日,在乡镇开展预防宣传。宣传内容为国家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国家支农惠民政策以及民生专项资金发放程序等相关规定的内容。同时结合“举报宣传周”活动,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农职务犯罪,对群众举报的涉农职务犯罪要认真组织开展初查,对实名举报的,要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开展一次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组织管理涉农资金等方面的单位工作人员、本辖区60%以上有关乡村干部及财政所、村财务人员到看守所、监狱开展一次警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用身边人和事教育有关人员。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乡村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结合岗位职责开展讨论,为有关人员敲响警钟,防微杜渐,切实增强警示教育实际效果。 组织一次专题讲座。由各县(区)综治委和县(区)检察院牵头,组织县(区)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和乡村干部听一堂由检察院领导主讲的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乡镇村党政主要领导和乡财政、村财务等人员参加。 据悉,为做好此次活动,抚州市检察院成立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宣传月领导小组”,由何刚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在人员、时间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确保在整个宣传月活动中人员到位、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要加强与电视台、网站等媒体的沟通协调,积极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阵地,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播放廉政短片、检察官说法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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