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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检察院健全制度强化公诉引导侦查
作者:贾红军 徐辉   发布时间:2013-05-17 14:39:28


    近年来,为进一步确保案件质量,推动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会签文件、健全制度,扎实深入推进公诉引导侦查,取得良好效果。

    建立完善《普通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制度》、《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制度》,规定了针对普通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自侦案件提前介入的时间、阶段、介入方式、案件范围、类型以及案件介入过程中出现问题及解决途经等七个方面的规定,促进了提前介入规范化建设。

    针对重大、疑难和有信访苗头的案件,制定并完善了《涉检信访风险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有效避免了上访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疑难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会同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为公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以共同解决案件在收集、固定证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公诉部门介入人员提出意见及建议,以切实固定和完善证据。

    自实施公诉引导侦查制度以来,临清市检察院实施公诉引导侦查123件189人,其中报送聊城市检察院一审重大刑事案件共计32件56人。目前,公诉介入引导侦查案件均已顺利起诉、判刑、引导侦查案件起诉率、重大刑事案件介入率、判决率均为100%,确保了案件质量。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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