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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康检察院出台评估方案规范羁押必要性工序
作者:朱才华 发布时间:2013-05-17 15:01:42
为规范和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流程,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5月15日,江西南康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推出羁押必要性评估机制,并出台《羁押必要性评估实施方案》。
此羁押必要性评估实施方案规定,由驻所检察室为主导,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羁押表现、身体健康状况、侦查取证进展情况、证据变化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等因素,综合评估其是否有需要继续羁押的必要性,案件承办人应当制作《羁押必要性评估案件报告》,提出是否需要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经监所检察科科长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决定。 此评估方案还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对象: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具有悔罪、坦白、自首、立功、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初犯、偶犯、过失犯、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从犯、胁从犯等。 此评估方案的运行,将弥补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漏洞,工作“工序”更科学、流畅,有助于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操作、落实到实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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