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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偷持玩具枪拒捕 转化抢劫五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3-05-20 16:14:08
本网讯(胡彩云)
江苏省涟水县的朱程系惯偷,曾四次盗窃被处罚。2012年3月,他又窜至绩溪县行窃,被人发现时,他掏出随身携带的玩具手枪威胁他人,抗拒抓捕。近日,绩溪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朱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2年3月19日凌晨,被告人朱程窜至绩溪县华阳镇某店铺,见该店卷闸门未完全关闭,遂从门缝中钻入店中,用收银台上的剪刀撬开收银台抽屉锁,盗得现金1900元及柜台内的若干条香烟。朱程离开时在店门口被赶来的店主朋友胡飞发现,为逃离现场,朱程拿出随身携带的玩具手枪对胡飞进行威胁,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朱程最终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后,为逃离现场、抗拒抓捕,用玩具手枪威胁他人并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朱程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部分退赔被害人损失,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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