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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顺手牵羊 糊涂少年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13-05-21 15:40:50
本网讯(毛伟)
发现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少年一时糊涂见财起意,趁无人之机顺手牵羊,结果身陷囹圄,令人扼腕叹息。近日,铅山县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亮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2年8月27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郑亮和刘强(另案处理)在铅山县河口镇幸福公寓B栋3单元楼下玩耍,发现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正在充电,便趁周围无人时将车推至附近角落里,由被告人郑亮负责望风,刘强负责将电源线接好。下午4时许,二人骑被盗电动车到洋洲村路边,以500元价格卖给一过路男子,后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090元。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郑亮三岁时丧父,母亲改嫁,其初中毕业后即辍学在外打工,之后一直无人管教,加之交友不慎,法制观念淡薄,被告人未满十八周岁,生理、心理均不成熟,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郑亮负责望风,作用次要,系从犯,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综合本案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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