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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检察院"三定三有"帮教法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作者:黄丽萍   发布时间:2013-05-22 14:02:22


    俗话说“法律无情,人有情”。今年以来,江西省宜丰县检察院本着感化、教育、挽救的理念,实施“三定三有”帮教法,帮助4名涉罪未成年人摆脱迷途,重新走向人生正确的轨道。

    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该院在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案件中,推出“三定三有”帮教法,即:定人管教,做到有业可就、有书可读;定期考察,做到有帮教指导;定位帮教,做到有帮教档案。

    今年5月份的一天下午,在宜丰县工业园工作的未成年人顾某和王某,下班闲来无事,商量去上网,可离上网的地方又很远,又没有公交车,正在两人纠结的时候,他们发现不远处停着一辆没有上锁的摩托车,两人便将摩托车开走。第二天早上,为防止被人发现,二人乘坐公交车回了工厂,摩托车仍留在网吧附近,当日下午,两人正准备取回摩托车时,被民警抓获。

    宜丰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人,而且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对二人实行附条件不起诉,让其父母以及派出所的民警来担当帮教人,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该院每个月要求他们交一份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汇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回访,了解二人工作和生活情况。现在这二人在宜丰县工业园的一个工厂里上班。

    通过一段时期的帮教活动,他们所在的工厂负责人反应,二人表现良好,工作非常积极努力。父母、派出所的民警都说二人思想觉悟提高了,对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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