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徽怀远县检察院案管办规范化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作者:王丽 程峰   发布时间:2013-05-22 15:07:42


    “对案件流程实行网上监督,根据案件办理程序及时发出案件督办通知书,在检察院的监督下,现在普通程序的案件30天内审结,简易程序的案件15日内审结。这种监督把以前判后监督的模式,变成了审判中监督,切实杜绝了超审限现象的发生,改变了以往个别干警办案拖拉的现象,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审判质量。”近日,在安徽省怀远县检法工作座谈会上,来自法院的领导如是说。

    自今年2月份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以来,怀远县检察院坚持以科技为手段,以创新为动力,启用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和法律文书管理系统,以案件集中管理系统为平台,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集约化统一管理,努力实现案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

    全院办理的案件均由案管办管理、分流和移送,凡公安机关报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均由案管中心统一管理;除自侦部门外,案管中心直接将案件分配给承办人办理,并赋予案管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规定的理由可以进行变更承办人的权限;除自侦案件外,案管中心负责对案件受理时的信息进行录入,保证案件信息输入的规范性。同时,对在办案过程中承办人填写的案卡进行审核、校对,并不定期进行通报;案管办在受理赃款赃物时,使用电脑软件程序对其进行编码分类入库,建立赃款物管理信息库;统一对案件实施全流程监控机制,透明办案管理环节。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要查阅案卷材料,只要在电脑上一点,就可以对该办理的所有案件的审查捕、审查起诉等情况进行查看,对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对检察院移送到法院的案件一目了然。

    自运行以来,该院案管办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2件、审查起诉案件18件,开具批准逮捕决定书36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4份、取保候审决定书12份、拘留决定书1份、扣押通知书1份。实现了所办案件无罪判决、超期羁押、办案安全事故、检察人员违法、涉检上访、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均为零的好成绩。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