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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打 父亲带人打砸报复获刑
发布时间:2013-05-22 14:37:29


     本网讯(幸群)   2013年5月2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晓斌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

    2012年9月1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熊晓斌之子熊华在煤矿因拖煤渣之事与被害人李兵发生纠纷,熊华被打成轻伤。被告人熊晓斌得知熊华被打伤住院后,于当日17时许邀集其侄子熊亮(另案处理)等二十余人手持梭镖、砍刀等凶器到李兵经营的砖厂,将该厂办公室内和其它房间的一台台式空调、二台挂式空调、二台液晶电视、一台电风扇以及玻璃窗户、防盗门等物砸烂。经价格鉴定,上述被毁坏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5915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晓斌为报复被害人李兵,邀集多人砸毁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591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熊晓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表示悔改,要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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