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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男朋友女子教唆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5-22 14:39:07


     本网讯(谈德军 汪晶)   在男朋友犯罪时,不光不阻止,还成为其帮凶,甚至不惜教唆未成年人参与犯罪,那么等待她的必将是与男友双双入狱。

    胡平因债务纠纷欲报复方平,遂于2012年10月11日与其女友阿红商量,并让阿红叫来王航和不满16周岁的小宇等人。在宁国市区一宾馆的房间内,胡平和阿红授意王航和小宇第二天到工地上去砍方平。次日上午,阿红将两把西瓜刀交给王航和小宇,并乘出租车将二人带到宁国市区南山街道方志所在的工地门口。王航和小宇下车进入工地后,经询问找到方平,并将其砍伤。随后,两人逃至附近山坡上将西瓜刀丢弃,在与阿红取得联系后,由阿红打车将两人送走,途中阿红给了两人400元钱。案发后,胡平和王航分别向方平赔偿人民币30000元和20000元,取得了方平的谅解。  

    2013年5月,宁国市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认为被告人阿红、胡平和王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阿红、胡平教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胡平、王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又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分别判处阿红、胡平和王航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和九个月。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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