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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成立案管中心强化内部监督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3-05-23 14:27:03
今年以来,江西上犹县检察院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这个核心,充分发挥案管中心管理、监督、指挥、考评职能,加强对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了干警严格依法办案,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经报该县编办批准同意,于今年4月底正式成立,并配备案管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投资30万元修建了150余平方米的检务大厅,设立了律师查询台、接待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子显示屏等办公设施。制定了案管中心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确立了“对内大首办、对外大窗口”的基本定位,明确负责对本院受理案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分流,对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控,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对办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办理律师查询、群众举报等工作,旨在解决在业务上分散、条块管理的问题,实现全院“一盘棋”的管理模式。 案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对执法办案的整个过程开展有效的监督,构建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运用案件管理系统和网上流程监控,由案件风险防控员对超期办案、超期羁押案件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加强对案件受理和移送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规范的办案行为,及时指出并提出具有的纠正意见并监督执行,有效的遏制了权力的滥用,实现了办案过程的同步监督,有效的发挥了案件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功能,促进了检察人员严格执法办案,极大地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据悉,该院通过案管中心全程监控、及时预警,有效避免了个别干警不按程序办案、超期羁押等现象的发生。该院公诉科长黄晓宁深有感触地说,案管中心未成立之前,受理、移送的案件有些不规范,尤其在办案期限的把握上,全靠自己记忆,有时会忘记办案期限,而案管中心成立后,办理的每起案件都会在公示牌上有清楚的体现,使案件处于全院干警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杜绝了忘记案件办理期限等情况的发生。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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