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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城市院大力推进"阳光检察"建设让群众满意
作者:胡圣华 陈颖琦 发布时间:2013-05-23 15:21:26
近年来,江西省丰城市院以让群众满意为工作总目标,着力从检务公开、公众参与、贴近群众等方面大力推进“阳光检察”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一季度,该院实现群众满意度在全省排位前移26位。
该院着力打造阳光政务,深化检务公开。针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处理的刑事案件,以及不立案、不抗诉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该院实行公开宣布制度,将公开范围具体化,增强检察业务的透明度。同时深化检务公开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案件管理中心大厅设立案件查询触摸屏和案件流转情况告知电子显示屏、张贴检务公示栏、人员动向牌等,方便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2011年以来,该院共举办6次检察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群众、企业职工、在校学生等100余人前来参观。 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广泛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律师、“两员”、人大代表及社会群众的意见,增加公众参与度。着力构建阳光平台,增强公众参与。通过QQ、民生服务热线等搭建远程接访平台,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进行分类规整并认真整合,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答复。同时设置检察热线和举报QQ,群众不仅可以举报身边职务犯罪现象也可以对该院干警执法行为进行举报,通过加强外部监督的形式增强公众在检察工作中的参与度。今年来,该院邀请“两院”列席检委会讨论2次,收集意见6条,远程接访群众65人次,接到检察举报电话24个,均及时记录并反馈。 在深化检务公开和增强公众参与的同时,该院依托阳光窗口,拉近检民距离。该院打造案件管理中心窗口、控申举报接待窗口、“阳光之家”窗口、乡镇检察室窗口等四个阳光窗口。实现了集合网上办案、评查、预警和督办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效果,有效畅通了民情反映渠道,切实解决了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助力了涉检未成年人的新起步,使检察工作更贴近民心。目前,该院通过“四个阳光窗口”已受理群众咨询、投诉86件,群众举报18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共矫治帮教涉案未成年人28人,先后资助12名学生30000余元。在各乡镇进行法律宣讲18次,结对帮扶群众117余户,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26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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