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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检察院轻罪记录封存助失足少年打开心结
作者:谢丽娟   发布时间:2013-05-23 15:49:14


    “通过心理医生的辅导,小陆的情绪稳定了很多,在观教中心的学习工作也很顺利,张检察官还告诉我们,这次的刑事记录并不会进入孩子的人事、户籍档案,我们总算放下心中的大石,谢谢法律给他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近日,上海闸北检察院收到了涉罪未成年人小陆的家属送来的锦旗,以感谢检察机关对小陆的教育和关怀。

    17岁的小陆从小父母就不在身边,因缺乏关爱性格较为偏激,2013年2月因无故在地铁内对被害人芦某进行殴打致人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涉嫌寻衅滋事,而被移送至闸北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了解到小陆的情况后,闸北检察院的检察官不仅联系了上海市爱心帮教基金为小陆做心理测试和辅导,同时根据小陆的生活和心理状况,将其送入观护帮教基地接受教育矫正。同时,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将对小陆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让小陆回归人生的正常轨道不再有后顾之忧。

    犯罪纪录封存是闸北检察院近两年来重点研究和探索的一项特色项目,自2010年起该院就开始了不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探索和试点。自新刑诉法颁布后,该院结合相关修改条文,对《闸北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办法》进行全面修改,并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将犯罪记录封存范围扩大到所有不起诉和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为进一步规范和简化封存流程,该院实施细则中还明确规定了封存时间,《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等规范性文书的制作和送达,电子记录封存办法和档案材料的专人保存管理。同时,细则还进一步强化查询审查、查询监督,建立记录封存备案制度,及时备案公安、法院等记录保存部门的查询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自2012年以来,闸北检察院已实现轻罪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的全覆盖,共对12名未成年人作出犯罪记录封存决定,让折翼的少年们能重新展翅飞翔。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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