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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若海董治良昌江接访 13批次群众获救助金
作者:曹飏 发布时间:2013-05-23 09:23:21
18年前,50多岁的老人王春陶被人借款33500元至今未还,如今王春陶已经70多岁了体弱多病急需用钱。5月22日上午,海南省委常委、群工部部长肖若海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在昌江县信访服务中心接访来访群众时,王春陶获得了信访专项资金救助3万元。当日上午,共有13批次来访群众获得救助,另有两批次来访群众反映的诉求也得到了合理解决。
当日上午接访一开始,肖若海就谆谆教导来访群众说:“有问题、有困难,要依法有序、通过正常渠道上访表达诉求,党和政府一定会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成大事,把矛盾尽量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1995年1月陈某因生活困难找王春陶两次共借款33500元,并约定1995年5月15日还款,期满后陈某总推迟还钱。为此王春陶于2000年10月向昌江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人民法院于2000年12月作出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后,陈某仍未履行偿还义务。2009年5月陈某因病去世。现如今王春陶已是70多岁老人,体弱多病,经常打针、吃药,急需钱用。在接访现场,肖若海与王春陶进行了耐心细致沟通,同时经现场协调,省信访局按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王春陶救助金2万元,县级信访专项资金救助1万元。王春陶老人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2010年1月14日对于吴海强可谓晴天霹雳,当日凌晨,他的妻子李某乘坐黄某驾驶的货车与吴某驾驶的货车发生追尾,造成李某当场死亡,黄某和许某分别是两肇事车辆的车主。该案分别被经昌江县人民法院和省二中院判决,并经昌江县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许某、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支付3.84万元赔偿款)。因被执行人许某、吴某均无财产可执行,吴某在妻子死亡后,还要供养两个女儿,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赔偿款至今未执行到位,要求解决赔偿问题。经肖若海现场沟通与协调,省信访局、昌江县信访局和昌江县人民法院分别给予了吴海强专项资金救助1万元。 四川籍男子申万里现住东方市农场红棉五队,他和妻子一起到接访现场反映2007年10月3日下午,东方市大田镇30名男青年持凶器肆意闹事,进行打砸抢。他们夫妇被那帮青年无故殴打,导致头部破裂,因支付不起医疗费提前出院,至今事发当地派出所还未将凶手捉拿归案,导致其医疗费、误工费无法追回,现他们生活陷入困境,希望得到政府救助。经过现场协调,省信访局决定按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申万里救助金3万元。 来自东方的信访人颜爱菊反映要求归还其父亲颜书圣在1957年于东方县城独资兴建的“琼西酒店”。1958年颜书圣为执行党的“公私合营”政策,同意将“琼西酒店”与公方合营后交给原新街供销社营业,改革开放后原新街供销社又将“琼西酒店”租给私人经营,颜书圣一直要求按照有关政策落实“琼西酒店”归还问题,但未能得到解决。肖若海听完颜爱菊的诉求后表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定要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在,着眼未来”的原则进行处理。经现场协调,肖若海建议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尽早将“琼西酒店”归还给颜书圣。 接访结束后,肖若海表示,通过集中开展大接访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和上访人沟通协调,把上访群众合理诉求给予解决,对不合理诉求的上访群众要给予教育帮助,对于在生活上特别困难的群众给予司法救助,以人为本,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领导干部在下访中,要用群众的语言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把上访群众作为亲人,把上访群众对矛盾化解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接访工作的标准,了解民情,尊重民意,关心民众,化解民怨,改善民生,要通过大接访,进一步彰显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律的权威,让每一名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积极倡导社会诚信,促进社会矛盾大化解、社会大稳定,把大接访活动作为谱写海南政法工作、信访工作、群众工作新篇章的实践范例。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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