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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检察院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作者:王晓玲 发布时间:2013-05-24 14:40:01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为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黑河市检察机关决定自2013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专项活动监督内容为2011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和公安机关办理的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主要包括: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农惠农领域,卫生教育领域,环境资源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社会管理领域,以及新闻媒体爆光、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非公有制以济发展,严重危害民生的案件。 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黑河市检察机关成立了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并于日前召开了由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加的联席会。检察机关将对重点监督领域进行排查,从中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案件线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案件,做到发现一起、监督一起、查办一起。同时,深挖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背后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民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 目前,活动进展顺利,发展态势良好。黑河市检察机关已排查出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五起,车某某等人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挖砂石,造成当地环境的严重破坏,已涉嫌非法采矿罪,现正对环境的破坏程度进行鉴定评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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