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乐华方)
云南省彝良县牛街镇某村的一位七旬老人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以股份形式与其侄儿合伙造林,但在签订协议时被侄子“忽悠”,未约定付款时间,侄子以30年期限为借口,拒绝履行商定的股份款,老人追讨数次未果,遂将其侄子诉至法庭。
七旬老人左甲因为自己年迈,无力耕种农活,便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以股份形式与其侄儿合伙造林。按照承包合同约定,林木三十年成材后,双方按比例分成。而30年后,左甲已是百岁老人,且现在身体欠佳,能活到何时,他自己都无法确定,对于分红,更是泡影。经人点拨后,老人便与侄儿重新签订协议,将自己所持的股份作价15000元一次性转让给侄儿。但老人不懂法律,在签订协议时又被“忽悠”,未约定付款时间,侄子依旧以30年为借口,拒绝履行商定的价款,左甲遂将其侄子诉至法庭。
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情况比较特殊,特别左甲是位留守老人,年纪很大,无基本的诉讼能力。法官在了解基本事实后,于5月23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初双方各执一词,老人甚至在法庭咒天骂地,情绪一度失控,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经过法官们耐心释明法理,讲明道理后,侄儿愿在5月25日前将协商的价款15000元支付给原告,并当场签订协议。两叔侄终于摈弃前嫌,再续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