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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崇义检察院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取实效
作者:陈隆飞 发布时间:2013-05-27 11:49:05
“谢某盗窃数额刚过立案标准,对社会危害不大,并有从轻、减轻法定情节,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建议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近日,江西崇义检察院对谢某盗窃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发现,谢某盗窃数额刚过立案标准、属一念之差造成且主动悔罪,并考察其平时表现,经风险评估,认为不羁押不致再危害社会,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
今年来,该院在侦监、公诉、监所和公安信息共享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积极探索实施流程。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认真听取被害人、侦查监督部门、律师及公安机关的意见,充分利用侦监、公诉、监所和公安信息共享机制,详细考察犯罪嫌疑人平素表现,对案件事实、证据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和未成年和老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新的帮教条件或出现不适宜羁押的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承办人在提请前,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后对刑事诉讼的影响、自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等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并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变更强制措施后,要求公安机关严密监控犯罪嫌疑人;同时对其定期回访,考察其思想状况、认罪态度等,一旦发现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情节严重的,迅速予以收监。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成功建议办案部门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4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均未出现影响案件诉讼进展及重新犯罪现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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