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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南检察院实行不捕说理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吴永河 陈学军   发布时间:2013-05-27 13:52:42


    “他刚满十六岁,还是小孩子,希望你能原谅他,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日前,江西省全南县检察院检察官们来到被害人黄某家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全南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的审查批捕案件时,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金额不足五千元,犯罪情节较轻,盗窃赃物已全部追回;王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对王某进行社会调查后,发现其具有一定的帮教条件。综合上述情况,可以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但案件承办人在征求本案被害人黄某的意见时,黄某表示一定要王某“坐牢”。该院遂指派办案人员前往黄某家中,从法理和情理上耐心细致地做劝说工作,最终黄某同意支持检察院的工作。

    近年来,全南县检察院坚持对不捕案件实行双向说理机制,即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不仅向侦查机关进行说理,而且向被害人说明不捕理由。该院检察长吴永河介绍说,不捕双向说理机制有利于增强不捕案件的透明度,既能随时接受外部监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又能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据统计,全南县检察院近三年来共办理不捕案件8件 11人,发出不批准理由说明书23份,登门入户进行不捕释法说理工作12次,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7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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