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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中区检察院"六个必须"确保批捕质量
作者:贾富彬 武兴才 吕夫民 发布时间:2013-05-27 15:02:07
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特别是累犯、惯犯)“零口供”刑事案件有日趋增多趋势,给快速、准确地打击犯罪增加了难度。
为了有效破解这一难题,今年以来,山东省枣庄市中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迎难而上,切实转变观念,强化“六个必须”,即:必须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司法理念、必须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进行分析研判、必须使间接证据形成链条、必须提升证据的科技含量、必须复核、复检关键证据、必须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较好地确保了“零口供”案件批捕质量,使犯罪嫌疑人在“零口供”情况下也难逃法网。 今年1至4月份,枣庄市中区检察院共办理“零口供”批捕案件4件4人,通过审查,对3案3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案1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实现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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