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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检察院预防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获好评
作者:陈根深 发布时间:2013-05-27 16:33:17
“在全县重大工程建设中,县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个做法很好,确保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希望各单位要大力配合检察院,努力抓好预防工作。” 江西省石城县县委书记苏传辉在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上说。
今年以来,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创新机制,多措并举,预防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成效明显。 石城县检察院在县招投标中心设立了检察预防工作站,跟踪监督重大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对参加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实力、信誉程度进行全面审查和考察。重大工程招投标时,实行现场巡查、重点督查和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形式进行严格监督,防止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招投标结束后,紧接着进行回访考察,如有人提出异议立即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取消其中标,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某公司为了在修建防洪堤工程招标中中标,送给主管该项目的领导5000元。由于预防措施到位,该领导主动将钱全部上交到了单位纪检组,避免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在重大工程建设中,该院跟踪监督重要物品的采购。要求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准为建材采购招、投标说情,不准为施工单位介绍建筑材料,不准干预建材采购过程中的正常监督,不准插手计量支付,不准与采购供应单位乱拉关系。对重大设备和重要物资的采购,采取提前介入跟踪监督,确保采购设备的质量。如在预防石城县人民医院新建工程职务犯罪中,全程监督钢材和铝合金的采购,节约资金60余万元。 该院对重大工程大额资金的拨付与使用进行跟踪监督,提出了要有严格的拨付和使用大额资金的审批手续建议,会同工程指挥部跟踪监督工程款的结算方式与支付方式,跟踪监督工程款是否实行了专户储存,同时,不定期协助有关单位检查资金账目,防止资金管理人员随意挪用、贪污工程款。如该院在协助检查全县所有学校校舍修建工程财务账时,发现陈某挪用公款100余万元的犯罪线索,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被立案侦查。由于发现及时,被挪用的100余万元公款没有被使用,还在陈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已一分不少全额追缴到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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