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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以考促学切实提升干警司法能力
发布时间:2013-05-27 16:25:13


     本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主要内容,对全省法院4560名刑事、民商事审判人员进行业务考试,通过以考促学形式,检验干警法律应用水平,提升干警业务实战技能。这是省法院扎实推进全员岗位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的又一新的举措。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于年初开始实施,最高法院又相应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为了检验审判业务人员对新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运用情况,增强下一步开展培训练兵工作的针对性,省法院精心组织了这次考试。在命题环节上,采取开卷形式,注重对审判人员实践应用能力的检验,突出实务性、实战性。在监考环节上,召开考务会议,明确工作标准和考试纪律,组成19个巡考组分赴省院机关和全省各中院、部分基层法院178个考场巡考,高院领导分别到哈尔滨的4个中级法院考场进行了抽查。在阅卷环节上,由巡考组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现场密封带回,由省法院统一批阅。

    全省各级法院对考试工作高度重视,哈尔滨市法院连续三天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集中对参考人员进行考前辅导答疑,大庆市法院指派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和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各考场监考,绥化、黑河、伊春等中院专门成立了考试工作领导机构,设监考、风纪、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认真组织考务工作。在全省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考试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参考法官普遍感到,这次检验性考试命题灵活,紧密联系办案实际,侧重考察法官对新两法的理解运用,既是对业务能力的集中检验和测试,更是对大家增强业务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的有效鞭策和促进。大家纷纷表示,要以这次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立足本职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目前,考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省法院将对考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和岗位练兵。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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