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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检察院积极部署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
作者:汪建兴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5-28 11:28:01
为贯彻落实好《江西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细则》,切实抓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加强涉检信访源头治理,减少、预防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近日,江西省抚州市检察院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召开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联系会,部署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坚持风险评估全覆盖,做到每案必评、每环节必评。采取“一月一小结,一季一检查,半年一总结”的工作模式,强化日常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责任部门要“一月一小结”,每月26日填写《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情况统计表》,将当月案件评估风险等级的情况报送案件管理办公室。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要“一季一检查”,每季度对本院及各县(区)院开展一次执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检查,检查情况提交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后进行通报。各县(区)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要“半年一总结”,在每年的6月、12月召集各责任部门召开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研讨会,认真总结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典型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案件的成功做法,及时掌握不同案件发生风险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对案件实行全面、全程、动态风险评估,确保不漏掉一个风险。 同时,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和案件评查的范围,对没有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或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严重不负责任的,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办案风险或风险扩大,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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