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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西山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引入"两员"帮教
作者:何赟 何敬彬 李姗姗   发布时间:2013-05-31 14:01:34


    “杨阳(化名)你好,我也是个父亲,我的儿子也有淘气的时候,不要放弃,我们会帮助你的。”5月29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首次邀请5名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分别对该院5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这是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任飞与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杨阳见面后说的第一句话。

    今年未满18岁的杨阳,是昆明市某中专在校学生,去年年底,在他人的邀约下,他参与了抢劫,抢到一部价值270元的手机。经过认真审查,西山区检察院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

    在检察官宣读了义务告知书后,任飞对当事人杨阳开始进行帮教。为了让杨阳放松心情,任飞先和他聊天,了解事情的经过,然后就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的给他讲道理,经过1个多小时的说教,杨阳含着悔恨的眼泪说道:“感谢叔叔教我做人的道理,我错了,今后我一定注意……”

    与此同时,另外4名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也分别对4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

    随后,西山区检察院还和帮教的5名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签订了帮教责任书,他们将配合检察机关对5名当事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进行跟踪考察,共同进行帮教和监管。

   “我们很乐于参加这样的活动,这些未成年人本来都是老实、本分的孩子,有的是因为处于青春叛逆期、有的是因为家庭教育的确是所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要改变他们,仅仅是短暂的接触和帮教是远远不够的,建议检察机关在后续的回访考察过程中,创造更多的条件让帮教人积极融入对未成年人的帮助和引导中。”特约检察员董孟云说。

    记者了解到,这5位帮教人中有老师,也有医生,他们多年来的教育经验和人生经历对未成年人来说较容易接受和靠近。当天的帮教中,很多家长和未成年人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辩护律师们对这次特殊的帮教活动也充满了赞许。

    西山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帮教仅限于承办检察官,帮教过程相对比较严肃,为了整合资源,提升效果,将来在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会更多的引入“两员”参与的环节,如一起做社会背景调查、一起做心理疏导等,既让检察机关接受了“两员”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也充分运用“两员”的社会角色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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