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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检察院创新社会调查机制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
作者:谢明 欧阳清 发布时间:2013-05-31 15:52:06
为了有效落实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5月29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召开了“社会调查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研讨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未成年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新方法、新方式,切实维护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加强与县公安、法院的联系,通过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形式,对于出现的个案将举行临时联席会议,就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情况的调查方式、调查报告的制作方式和认定规则等达成共识,出具的调查报告避免了以往单纯的表格格式,增加了释法说理部分,使其更具有说服力。 同时为了做好未成年案件的社会调查材料的审查工作,该院结合基层检察院人员不足的特点,整合侦监、公诉、监所等力量,从各科室抽调一名办案经验丰富、亲和力和责任心的检察官组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并由一名副检察长担任未检办办公室主任,由未检办负责未成年案件社会调查工作,未检办的工作人员将确保未成年案件必须“一案一调查”,通过走访社区、乡村与电话回访的形式确保社会调查数据的可行性。 据悉,为了最大程度的增强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资料真实可信度,该院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还积极主动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尤其对于社会影响较大,未成年人参与人数较多的案件,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并为了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参与的积极性和专业性,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提供了专项资金作为社会监督员开展这项工作的补助与业务培训,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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