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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椒检察院以职务犯罪观摩庭开展警示教育
作者:袁志峰 杜静 发布时间:2013-06-03 11:21:13
5月30日下午,安徽省全椒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晋圣平、钱申根、明楼平等三人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开庭,全椒县检察院协调了该县交通局、农机局、运管所、海事处、汽运公司、一些企业的负责人70余人到庭旁听。据全椒县检察院喻尊晏检察长介绍,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大针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一手抓打击的同时,一手抓预防,通过邀请一些领导干部观摩职务犯罪庭审活动,达到强化预防警示效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全椒县检察院查明,被告人晋圣平原任全椒县大墅镇副镇长,镇人大代表,中共党员。2005年至2008年,国家修建的宁西铁路经过全椒县大墅镇,在宁西铁路建设工程中,晋圣平负责大墅镇征地补偿工作。为了捞取不义之财,晋圣平伙同原全椒县大墅镇主任科员钱申根、原全椒县襄河镇财政所副所长明楼平等人协商虚报大墅镇大墅村胡吕村民组、刘兴村小店村民组等地征地面积,通过虚报土地面积的手段侵吞国家的土地补偿款。此外,晋圣平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6500元。全椒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晋圣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款59900.3元,单独侵吞公款16263元,同时,晋圣平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165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钱申根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款49100.3元,被告人明楼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款42000元,两人均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都快要退休了,在这个时候,我没有把握住自己,面对诱惑,没有做到自警、自律,拿了不该拿的钱,没有脸面对社会、面对家庭。”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钱申根流下来忏悔的泪水。“一失足成千古恨啊!”,被告人晋圣平发自内心的表白震撼了整个观摩庭。 庭审中,公诉人在有力地指控和揭露犯罪同时,也深刻分析犯罪原因。针对涉农职务犯罪和破坏新农村建设犯罪不断攀升的现状,公诉人利用观摩庭这个平台呼吁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自觉抵制诱惑。 休庭期间,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就观摩庭审活动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这起案件反应了‘有钱大家分,有钱大家拿’这种职务犯罪现状,检察院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观摩庭审活动值得肯定,使得我们“零距离”接受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县交通局负责人宫尚峰如是说。“涉农职务犯罪直接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个别党员干部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在新农村建设领域中贪污腐败,败坏了党风,败坏了干部形象,在人民群众心目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中央在反腐问题上提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及时清除这些影响发展和稳定的“苍蝇”,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希望检察院多组织这样的活动,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情来进行面对面的警示教育”,一位企业负责人这样说到。 此次庭审警示教育非常直观,直接将整个犯罪活动以及被告人的心理活动呈现在每个人面前。庭审结束后,党员干部在走出法庭时纷纷给与很高评价,并表示,要在以后年度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清廉意识,做到“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远离职务犯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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