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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检察院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堵住监管漏洞
作者:李轩甫 陈永东 王文超   发布时间:2013-06-03 15:00:39


    6月3日,海南省定安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案件中,开展预防工作。这是该院结合执法办案主动开展个案预防工作的一次具体尝试。

    据了解,定安定城镇南渡江东苍木桥属于未经合法审批、违法建造的桥梁,陈某非法承包该桥,并允许过往汽车交费通过此桥,也没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监管,致使2012年7月14日晚,该木桥发生桥梁坍塌,桥上2名过往群众落水溺亡。

    该院公诉科在审查该案时,意识到此案背后相关监管单位存在监管漏洞,该院检察长唐名兴随即要求公诉科将案件情况向预防科通报,共同分析发掘此案所涉及监管单位的监管漏洞,共同做好预防工作。

    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敦促相关监管单位加强监管,避免出现渎职犯罪行为,在对案情开展全面分析调查后,该院就该起刑事案件分别向县交通局、水务局、公安局发出加强监管力度的检察建议书,通报查办情况,建议落实对东苍木桥的监管,严格检查、确保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到位,杜绝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该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了上述三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按照建议内容进行了整顿和规范。由于该木桥的建造关系到海口市及定安县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及安全监管等问题,县水务局着手拟定了联手管理操作方案,县公安局则协调海口市公安局共同加强监管。交通局不仅在木桥处设置了防止小轿车、农用四轮车通过的障碍物,还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对该桥加强日常巡逻,从严检查。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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