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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检察院延伸法律触角促进检力下沉
作者:陈铭迩   发布时间:2013-06-04 11:30:54


    派驻乡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重大举措。近日,广西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决定》,全力支持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据悉,由市级人大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并作出决定,这在广西检察机关尚属首次。

    通过听取南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建波的现场汇报,与会的人大代表对于南宁市检察机关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暂时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各基层检察院不等不靠,主动从有限的人员和经费中进行调剂,确保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发挥其稳定基层、服务基层,完善基层司法工作机制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同时,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切实解决南宁市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南宁市检察院共同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雄还先后组织带队分别深入马山县、上林县、横县和兴宁区等地的派驻乡镇检察室就检察室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在现场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我市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供人大代表们在此次审议中参考。

    此次会议还强调要加强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乡镇检察室人、财、物的保障,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促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目前,南宁市12个县(市辖区)检察院已获自治区检察院批复设立派驻检察室16个,实现了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的每个基层检察院至少设置1个派驻检察室的2012年度工作目标。这1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从2011年至今,共受理来信116封,接待群众来访咨询875人次,参与民事纠纷调解82件,刑事和解8件,调解和解成功56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3700份,参与社区矫正112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这些根植于广袤田野的乡镇检察室,也因此被农民朋友们亲切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的决定》也将在近期正式出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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