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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怀疑鱼塘被投毒借机殴伤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6-05 10:03:47


     本网讯(鹿参)   被告人涂利平苦苦经营四年的鱼塘被投毒,损失惨重,其因与被害人李宝明曾有过纠纷,便以为是李宝明投的毒。之后,二人因土地权属再次引发矛盾,涂利平便将李宝明打伤。日前,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涂利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月24日,被告人涂利平雇请挖掘机在其鱼塘边鸭棚处挖沟渠排水。因此地与李宝明所在的民主农业公司老虎头组交界,李宝明便将此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得到指示后,其前往现场阻止。赶到现场后,李宝明以挖沟渠处土地为老虎头组所有为由阻止施工,双方就土地权属问题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打斗。涂利平与李宝明曾有过纠纷,并怀疑是李宝明投毒将其鱼塘的鱼苗悉数毒死,气愤难平,涂利平从地上捡起一根杉树棍将李宝明右手、右腿打伤,致使李宝明右尺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桡骨远端撕脱性骨折、右腓骨上端骨折。经鉴定,李宝明伤情为轻伤甲级。案发后,涂利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垫付李宝明医药费130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涂利平就附带民事赔偿与被害人李宝明达成调解协议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被告人涂利平手持木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涂利平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涂利平属偶犯亦无前科,且已与被害人达成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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