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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寿县检察院出台措施细化公务活动审批流程
作者:孟武   发布时间:2013-06-05 15:11:43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活动,将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落到实处,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该院实际,依据《寿县人民检察院经费管理制度》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对该院公务活动审批流程进行了细化梳理。通过对该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全院积极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严格细化公务活动审批流程,打造“节俭公务”。

    据了解,《寿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活动审批流程》规定实施严格的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审批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实行经费统一管理。流程规定,对于上级院业务部门及兄弟单位来该院从事公务活动需要招待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要求先由部门申报,分管检察长批准后将申报单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就餐标准,安排就餐,不得超标。对于办公用品、办案文书及业务科室订阅的各类书籍报刊,由部门申报,交办公室统一集中,检察长批准决定;在购置国有资产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价值来进行审批,通过制度的规定,对进一步规范该院公务活动审批及严格检察经费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该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节约机制。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范细化公务活动审批流程,为节约型检察机关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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