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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检察院对违法行有效监督检查效果显著
作者:郑刚 向绍俊 发布时间:2013-06-05 16:39:42
6月4日,湖北省房县检察院及时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敦促县环保局依法查封了位于房县城关镇桃园社区大花沟信发火纸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和电路,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净化了一方水土。
5月3日,房县城关镇北街社区居民方运相来到县检察院申诉,房县信发火纸厂生产排放大量污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此,他曾多次找相关部门投诉,但该企业依然继续生产,肆意排放污水,使附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受到污染。请求检察机关依法予以监督。房县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决定立案审查。通过调查后查明:2012年3月,谭红林开始筹建房县信发火纸厂。2013年元月,信发火纸厂在未申报县环保局同意的情况下开始试生产。2月19日,县环保局接到方运相投诉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存在环境污染隐患,且未申请试生产,遂于2月27日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试生产。但信发火纸厂在未经批准、未采取防治污染措施的情况下继续擅自生产,造成环境污染。其间,县环保局未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该院于5月23日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影响。县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依法对信发火纸厂予以查封,使一起危害社会公益的案件圆满地划上句号。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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