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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强带儿回娘家致溺亡 悲怨丈夫诉离未获准
发布时间:2013-06-05 16:16:13


     本网讯(吴顺才)   “今年过年在哪过,我爸妈家还是你爸妈家?”——这是当下双独80、90后轻夫妇婚后每年都或将面临并需抉择的一道难题。其实这应由双方好好沟通协商确定,否则可能就会伤害到夫妻感情。5月29日,江西永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过年问题发生争执引发夫妻不和的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原告魏雄系一名80后的独生子,被告肖萍同样系一名80后的独生女。2009年下半年,原告魏雄经他人介绍认识被告肖萍,后双方发展成恋人,并于2010年7月登记结婚,2011年1月生育一男孩。

    婚后,双方感情一般,但被告与婆婆关系一直很差,导致双方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吵打。在过年的问题上,双方分歧很大。婚后第一年,即2010年双方很和睦地在原告父母家过年。第二年,在被告肖萍的强行下,极不情愿的原告魏雄带着儿子一起在肖萍父母家过年。第三年,被告肖萍要求仍在自己父母家过年,可原告死活不同意。因此,生性好强的被告肖萍便强行带走儿子独自回娘家过年,原告魏雄留在家中与自己父母一同过年。2013年2月15日,即大年初六,独自在娘家过年的被告肖萍因照顾不善,致使儿子被溺水身亡。

    听到噩耗的原告魏雄既悲伤又怨恨,自感与被告之间的婚姻之不幸,要求解除婚姻。在协商不成后,原告选择了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系自由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姻基础较好,婚后只是因性格差异、家庭琐事等会发生吵口,影响了夫妻感情。特别是丧失小孩后,双方情绪波动较大,但双方夫妻感情未真正彻底破裂,只要双方摒弃前嫌,多加沟通,互相珍惜、互相包容,被告努力处理好婆媳关系,双方仍可建立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故不准许双方离婚。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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