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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武功县检察院四项工作机制紧盯"另案处理"
作者:黄振涛 魏蓉   发布时间:2013-06-06 10:06:19


    陕西省武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检察职责,注重推行“另案处理”人员跟踪监督、检察建议同步跟进、不捕不诉案件回访帮教、乡镇检察联络工作等四项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良好效果。

    另案处理是司法机关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多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更准确、完整表述应是“另行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被“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少人都涉嫌“窝案”,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列入“另案处理”的范畴。这些原因可能是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未归案而无法并案处理,或者可能是在某些刑事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需要“另案处理”。由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司法实践中少数案件适用“另案处理”存在一定随意性,有的放纵了犯罪,由此也滋生了一些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

    今年以来,武功县检察院建立“另案处理数据库”,一些负案在逃、刑拘和逮捕在逃、取保候审、不构成犯罪的4类案件都登记在信息库里,从而加强对‘另案处理’人员的严格审查,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追捕,对不构成犯罪的建议撤案,从而达到不枉不纵的目的。同时,该院采取整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借阅法院已判决刑事案件、核对不捕退查案件等方法,对“另案处理”人员分门别类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监督跟踪。每个季度与公安机关核对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启动相应监督程序。

    从去年开始检察院共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06份,促进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同时,密切关注存在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形成系统的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该院结合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察工作力量下移;贴近乡村、贴近社区、贴近群众即“两下移、三贴近”活动,在全县4个中心乡镇设置了检察机关服务民生工作站,在中心乡镇和周边乡镇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社区及“检企共建”企业设立8个检察联系点,并在12个乡镇(街道)综治机关聘请24名检察联络员。院领导每月一次带队走访基层检察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接待群众达69余人(次),排查处理信访案件12件,开展普法教育14余场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3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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