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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检察院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刑事案件预防
作者:王自广 夏丽萍 李福国 发布时间:2013-06-06 14:14:16
“同学们,通过我们展出的这些典型刑事案例可以看出,对自己严格要求并且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该是多么的重要,请你们记住老师的教导和家长们的嘱咐,好好学习,好好做人,少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接触……”6月6日上午,在山东省郯城县重点中学预防刑事案件展板前,该县检察院未检科青年女干警李孟琳再次用她甜润的声音为前来参观的师生们进行讲解。
在郯城县,虽然“六一”儿童节早已过去,但是在中小学开展的法制预防教育却依然有序进行,因为学校是预防刑事犯罪的重点区域之一。 据了解,今年以来,郯城县检察院立足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服务民生的大局,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创新开展刑事案件预防活动,截止目前,已经在银杏产区、偏僻农村、中小学校以及网吧、KTV比较集中的社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刑事案件图片巡展31次,围绕新农合运行、城乡拆迁、金融业务、企业生产、个体经营、食品药品销售等重点领域开展法制宣传60多次。使重点领域的刑事犯罪大幅度减少,今年1到5月,县域内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0%,深受人民群众的赞誉。 “我县地处鲁苏两省的交界处,是山东省的南大门,社情相对复杂,为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减少刑事犯罪,我们主要是针对在办理刑检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发送检察建议、举办法制巡展、开展典型案件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在刑事案件多发区域及重点领域开展刑事案件预防。”该院副检察长陈玉伟介绍说。 “今年1月,孙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我们学校发案之后,检察官们专门制作了法制图片展板和多媒体演示系统来到我校展出展播,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提醒和警示广大师生守法用法,从那之后我们学校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该县职业学校的教导主任陈老师介绍说。 “由于俺村地处偏僻环境复杂,村里经常发生财物被盗现象,春节前后就发生了20多起,搞的群众没有了安全感。从3月份开始,检察院不仅来我村开展法制宣传,还帮助我们安装了监控系统,健全了安保制度,直到现在,村里没有再发生被盗现象,检察官们为老百姓又做了一件大好事。”郯城街道办事处卸庄村村民王佐山说。 “银杏生产是俺们这里群众的收入大项,为保护从业农民的经营,检察院经常在林区进行刑事案件预防,不仅组织法制宣讲队到极易发生刑事案件的村庄开展法制教育,同时实行检察官结村预防,由于工作到位,今年我们整个产区基本上没有发生涉银刑事案件。”新村产业区党委书记王光亭告诉我们。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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