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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检察院出台《规则》提升检委会议事决策水平
作者:孟武 发布时间:2013-06-06 14:51:06
为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决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明确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提升检委会议事效率,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寿县人民检察院修订出台了《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此次规则的修订,为该院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工作职责,构建高效、专业的检察委员会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该院明确规定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具体工作程序,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对决定提交检察委员会的案件和事项,就议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提出意见。对提交讨论的案件和事项进行审查,提出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对提交讨论的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材料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检察委员会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草拟检察委员会决定、编写会议纪要以及检察委员会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对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从议题提请、内容报送、会议出席、决议执行、情况反馈等方面严格程序、细化措施。同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检委会审议议题的范围,检委会审议议题程序,检委会召开的时间,检委会在开的人数要求,同时规定案件提请研究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检委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提请案件,严格执行检委会的决定,对案件处理结果于执行完毕后五日内填写《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反馈表》报检委会秘书处备案。通过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强化检委会职能,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 据悉,该院近年来不断强化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职责,对负责疑难案件的办理,通过检委会研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在案件办理中的作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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