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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聘任42名特约监督员
周强: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3-06-06 09:18:23


    搭建民意沟通桥梁纽带,确保为民司法公正司法。6月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大会,周强向与会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并发表讲话指出,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此次聘任的42名特约监督员中,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还有基层群众代表,来自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热烈的气氛中,周强和与会的特约监督员握手、交谈,亲切致意。

  连任特约监督员李扬和新任特约监督员黄宝荣分别畅谈了履职感受和履职计划。在认真听取他们的发言后,周强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过去三年,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及时反映各界意见,积极为司法工作建言献策,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特约监督员们多深入基层,及时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传递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多走进法院,多参与法院活动,近距离了解人民法院工作,面对面倾听一线法官心声;多提宝贵意见,及时反映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人民法院改进工作出谋划策;多传递法院声音,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为保证监督员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周强明确要求机关各部门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自觉将特约监督员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和组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切实推进特约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坚持“全院联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作模式,积极为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职创造条件,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拓展和创新工作方法,把邀请特约监督员参加重要会议、参与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论证以及观摩庭审、参与接访等活动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特邀监督员制度长期发挥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副院长江必新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第二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孙怀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林智敏在会上先后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院领导,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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