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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发展
作者:黄灵钰 发布时间:2013-06-06 13:51:06
近年来,海南省琼中法院从人民利益出发,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畅通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做到了主动接受监督,把人大、政协监督落到实处,关注民生、贴近群众,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确保了司法公正与高效,形成了法院与人大、政协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良性循环工作局面。
一是高票通过法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琼中法院紧紧抓住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关键,始终坚持审判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及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向人大报告和政协报告制度。坚持日常向人大、政协报送法院工作信息、文件等有关材料,争取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加强队伍建设 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等报告都是高票通过。 二是支持法院审判工作。近年来,人大、政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关注督办琼中法院案件1宗,促进琼中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效优质地完成。同时,县人大、县政协每年均派多名代表、委员来琼中法院参与旁听案件。通过旁听庭审,法官庭前准备更细致,庭审过程更规范,案件处理更慎重,案结事了的效果更明显,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新形象。特别是庭后调解,有的代表和委员愿意亲自参加该案调解,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今年,琼中法院组织法院庭审观摩5场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人次参加了旁听。 三是支持法院审判人员队伍建设。近三年来,县人大任命琼中法院5名审判员,包括一名副院长、一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3名庭长;充实了琼中法院法官队伍、克服领导力量不足。 四是从教育培训上支持法院。县人大、县政协每年举办的培训班中,均有名额分配法院。2013年县人大举办人大代表及人大系统培训班,县政协举办政协委员培训班,琼中法院均有2名同志参加。 五是通过座谈走访的形式,给琼中法院提出建议和意见:一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二要能动发挥司法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要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近年来琼中法院邀请人大、政协召开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座谈会等。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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